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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公告本縣轄內歷史建築「斗南國小日式宿舍」登錄土地範圍及面積。

刊登日期:2015/8/27
發文日期:2015/8/27
發文字號:府文資二字第1047409038B號
主旨:更正公告本縣轄內歷史建築「斗南國小日式宿舍」登錄土地範圍及面積。
依據: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15條、《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補助辦法》第4條規定暨104年06月25日104年度第4次「古蹟、歷史建築、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。
公告事項公告: 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15條、《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補助辦法》第4條規定暨104年06月25日104年度第4次「古蹟、歷史建築、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。一、原公告日期及文號︰本府100年1月13日府文資字第10024000732號公告登錄雲林縣歷史建築斗南國小日式宿舍為歷史建築。
二、變更歷史建築登錄範圍及地號:雲林縣斗南鎮西歧段343地號,土地面積1090.92平方公尺。
三、變更理由:配合斗南地政事務所於本縣斗南鎮西歧段343地號部分土地面積變更為機關用地。
四、變更內容:原公告之土地面積為3,186平方公尺,變更後之面積為1090.92平方公尺(詳保存範圍說明圖)。
五、法令依據: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15條暨《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》第2條第1、2、3、4項登錄評定基準。
六、所有權人本權責妥善維護歷史建築,利害關係人對本件行政處分如有不服,請依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9條、《訴願法》第1、14、56及第58條規定,於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,繕具訴願書,向本府遞送(地址: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),並將正本寄送文化部(地址︰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)。訴願之提起以本府收送訴願書之日期為準,而非投郵日,為免郵遞遲誤;宜儘早送件,以維護權益。
附件:
  • 斗南國小日式宿舍修正面積